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用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18浏览次数:2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工作规则》,经研究决定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用品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学生公寓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院2010年计划招生数约4300人。

  三、销售方式:由中标单位进校现场销售,学生自主采购。

  四、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须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或等值外币)。

  3)近两年在高校销售学生公寓用品的业绩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与有关高校在08、09年签定的学生公寓用品销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件、JST注册商标准用证及质量跟踪检验保证措施。
 
  5)投标人须具有制作学生公寓用纺织品的实力条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场所,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和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队伍。

  6)投标人须具有团体产品制作、配送整体能力的制作规模,完全有能力为售后服务承担各项服务(包括各类相关产品的及时修改、零星增补和调换)。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货物的样品,并附有指定专业检验机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提供样品与投标样品质量相符,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投标人须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五、招标程序及办法

  1)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6月18日~21日09:00-15:00,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名。报名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B209室。

  2)招标人将按照公开、公证、公平和质优价廉的原则,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质量、综合报价、信誉程度、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供货单位。

  3)投标及样品送达截止时间:2010年6月28日09:00—14:00,过期不候。

  4)开标时间: 2010年6月28日14:00

  六、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签定合同时将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送交学院财务处;产品、服务若无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将在10月31日前无息退还。

  2)合同必须由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签字生效后,中标单位不得将业务转包他人承制,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由中标方承担。

  3)咨询电话:85842094刁老师 85842095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