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合理配置、责任到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规范学校岗位变动人员固定资产移交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变动人员是在指我校出现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况的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人员在离岗前应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变动及移交手续,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
二、岗位变动人员办理退休、调动手续时,应当填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交接确认单》(一式三份),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岗位变动人员持其中一份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调动手续,另两份分别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国有资产处留存。
三、办理资产移交时,部门资产管理员要与移交人、接收人共同认真核对移交人移交的名下全部资产,做到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未办理移交手续,此后名下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由原部门和本人共同负责承担损失。
附件: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变动人员固定资产交接确认单.doc
国有资产处
20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