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75

索 引 号:000014349/2018-00040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18年03月08日
标  题: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函〔2018〕56号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1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国函〔2018〕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