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办法》(苏财资〔2023〕59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等文件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满足在校学生、教职工生活需求,经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在行政楼、知善楼、知诚楼、知方楼、行健楼、行毅楼、行远楼、图书馆、学生宿舍、体育馆、篮球场、文澜宾馆等23处场地放置饮料自动售货机,每台占地面积约1.2平方米,共计约27.6平方米。本次招租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面向市场公开挂牌竞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如有疑义,请以实名方式向国有资产处反映。联系人:丁乐成,025-8584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