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15〕45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适应现代采购需要,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江苏省财政厅依托现有成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 “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现就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采购方式
“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由定点电商(目前为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天猫商城三家)按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建立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并对接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定点电商在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发布和维护商品信息,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登录定点电商专用平台,可方便快捷了解商品信息及价格比较,实现直接下单采购。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其成交价格不高于定点电商官网价格,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交易记录留有痕迹,实现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监控。
二、实行时间、范围和品目限额
从2015年12月1日起,省级预算单位对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以下的货物,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详见附件2《江苏省省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目录》。
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4个品目单项或同批预算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仍按批量集中采购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网上商城采购,如网上商城采购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经采购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按相关规定另行采购。对于同品牌型号商品,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但报销时须将网上商城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采购流程
(一)登录直接采购。各单位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采购系统选择定点电商平台登录(登录用户名为jszfcg+预算单位代码(如jszfcg001002 代码可咨询本单位财务),原始登录密码同用户名,请各单位经办人及时更改),按定点电商平台操作流程,下单采购。
(二)货到刷卡付款。各单位在货到验收完成后刷网上商城采购卡支付货款。网上商城采购卡由代理银行(单位办理公务卡的银行)联系各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网上商城采购卡的管理按附件1关于《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网上商城采购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售后服务处理。定点电商公布经审核同意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各单位采购的货物如有质量等问题,需要退货、调换等,按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实施网上商城采购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确保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部门单位贯彻本通知及相关要求,督促执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建立网上商城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负责领导、采购经办人(网上商城采购卡持卡人)及相应岗位职责,做好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应要求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将“经办人员(网上商城采购卡持卡人)信息表”(附件3)在2015年11月5日前报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五、其他
在网上商城采购过程遇到问题,可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咨询反映。
联系人:丁伯文 徐小聪
联系电话: 83633057 83633063
传 真: 83633057
电子邮箱:jszf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