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2、清查范围:学校所属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目标、内容及要求
1、固定资产清查目标:“物、账、人、签”一致,资产系统数据全面、准确。
2、固定资产清查内容:
①基本情况清理:资产系统部门所使用房屋的名称、人员的清查。
②部门实际占有、使用的在资产系统登记入账和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查要求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部门资产的领导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员及保管老师具体负责,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3月15日-2022年5月16日)
1、各部门应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以房间为单位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逐一核实,做到使用单位、使用人、资产名称品牌型号、存放地点一一对应,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账物无人(使用人、保管人)、存放地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一是核对使用人名下实际占用的固定资产,逐个房间、逐个使用人(保管人)、逐件资产进行核查。确保设备名称、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与资产管理系统一致,不一致的做出变动调整;未张贴资产标签或标签损毁严重的补打资产标签。
二是对清查出的报废、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非正常损失、闲置、丢失等情况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情况说明。
2、各部门自查完成后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附件2)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报表(附件1)及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5月16日下班前报国有资产处丁乐成老师(同时报电子版至dinglc@njcit.cn)。
办公室地址:行政楼B212 联系电话:85842477
(二)核查阶段(2022年5月23日-6月30日)
国有资产处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提交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报表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三)总结阶段(2022年9月)
全面总结学校目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相关工作说明
1、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国有资产处将安排人员上门协助完成自查工作,请各部门做好对接。
2、各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是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布置,做好资产清查计划,发挥好资产管理员的作用,按时按标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如因学校干部调整后需更换资产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的,需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至国有资产处。
附件:
国有资产处
2022年3月14日